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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在50至500元人民币之间浮动。
而针对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则应依照所涉及的标的物金额展开计算:
首先,若标的物金额未超出1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将按照每件50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支付;
其次,当标的物金额大于1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时,应按2.5%的基准收取费用;
再次,若标的物金额大于10万元人民币但小于等于20万元人民币,应按2%的基准收取费用;接下来,如果标的物金额大于20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需按1.5%的基准收取费用;
最后,若标的物金额大于50万元人民币但小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应按1%的基准收取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024-04-10 17:21: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