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聘请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代理律师给打官司,输了收钱码?

代理律师给打官司,输了收钱码?

pub****643 黑龙江-哈尔滨 聘请法律顾问咨询 2024.04.10 20:37:42 390人阅读

你好,代理律师打官司,输了收钱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法律顾问律师 哈尔滨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77045108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747条

描述一下具体的案件细节。

2024-04-11 07:43:51 回复
咨询我
1319450883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3329条

你敢,可以详细咨询你的疑问

2024-04-10 23:19:52 回复
咨询我
1577681990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2539条

您好,您是什么官司?纠纷标的额是多大

2024-04-10 20:56:25 回复
咨询我
1874576973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解答:1052条

你好,具体需要看你跟律师是怎么约定的代理方式。

2024-04-10 20:38:17 回复

121镇中心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至于如何确定受害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过去有很多人甚至包括法官都认为只能以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性质为依据。但这种认识过于片面,也是对上述规定的曲解和违背。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指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很显然,判定受害人究竟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应当以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依据。具体而言,住所地在城镇的,是城镇居民住所地在农村的,属农村居民虽然是农村居民,但是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如在城镇打工、上学、生活达到一定年限的,其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可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法律顾问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