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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离婚之时,女方并不负有退还彩礼之义务。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离婚之后女方可能需要归还彩礼。
首先一种状况为:
尽管男女双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居住过一天,那么在此情况下,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归还彩礼。
其次一种状况则是:
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彩礼以致自身陷入经济困境的时候,离婚过程中同样有权向女方追偿所赠予的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4-04-11 09:09: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