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即使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能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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