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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性贿赂医生违法吗

周* 黑龙江-绥化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4.12 09:30:02 477人阅读

医药代表性贿赂医生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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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任何医药代表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外向某个医生提供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回报的行为被视为非法的行为,其行为目的通常是为了取得超越正当范围的商业利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这类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行贿罪或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旦涉及到的行贿金额达到一定规模,那么相关当事人将有可能遭受刑事责任的制裁,可能涉及并涵盖了有期徒刑、短期监禁以及财产刑罚等方面的惩罚措施。
另一方面,倘若某些医生同意接受医药代表所给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那么他们同样将会面对行政处分的风险,比如警告、暂时停止医疗职业活动,甚至有可能被吊销执业证书等等。
特别是当行贿金额过大或者牵涉到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时,更有可能会导致更为严峻的刑事责任处罚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4-12 09:51:55 回复

1、医药代表向医生行贿,属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人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将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定罪处罚。一个送一个收,这就构成行贿和。所以,判断医药代表是否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主要考察的是:
1、是否谋求药品销售;
2、是否给予医务人员财物;
3、给予的财物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达到目前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一万元以上。谋求药品销售本来无可非议,但以行贿手段促销,其实质是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竞争优势,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外,由于医院领导和科室主任具有医院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双重身份,若作为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在设备或其他大宗采购的决策时收受了医药代表的财物,则双方都将面临更严重的征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罪和罪的刑事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将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罪定罪处罚。一个送一个收,这就构成行贿和。所以,判断医药代表是否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主要考察的是:
1、是否谋求药品销售;
2、是否给予医务人员财物;
3、给予的财物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达到目前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一万元以上。谋求药品销售本来无可非议,但以行贿手段促销,其实质是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竞争优势,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外,由于医院领导和科室主任具有医院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双重身份,若作为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在设备或其他大宗采购的决策时收受了医药代表的财物,则双方都将面临更严重的征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罪和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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