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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属于民间借贷还是金融借款

周* 香港-新界 民间借贷咨询 2024.04.13 09:20:27 332人阅读

网络贷款属于民间借贷还是金融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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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网贷乃民间借贷之一环。
而所谓民间借贷,乃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各类型的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通过结成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联接而非通过金融监管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之中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融资活动的行为。
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产生的直接交易借贷行为,无疑也被纳入了民间借贷这一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4-13 09:41:05 回复


1、小额借款合同可能是金融借款纠纷,也可能是民间借贷纠纷。  
2、区分小额借款合同的类型,主要看提供资金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还是其他民事主体。  
3、银行提供小额借款引起的纠纷,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个人或者其他单位提供小额借款引起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最高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般高利贷利息是多少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高利贷信用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二、放高利贷算不算犯法获取利息是贷款主体的权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的限制规定,否则借款人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当当事人的约定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超过国家限制规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三、借10万高利贷利息多少由上可知,一般来说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一年要支出36000元以上的利息。

对于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贷款人不同。前者贷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机构,后者贷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业行为,是有偿贷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当然,在执行国家计划或者政策而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没有利息的。后者由当事人约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推定为无息。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成立。后者是实践合同,贷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国家严格监管。后者较少受到国家监管,不违法即可。但是,有偿借款不应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可见,目前我国只允许两类贷款人依法贷款,金融机构和自然人。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以及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资金融机构。
《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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