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现在已经刑事立案,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现在已经刑事立案,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pub****651 四川-成都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4.13 15:52:18 393人阅读

现在已经刑事立案,有什么好的方法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706条

刑事什么时候立案…………………………

2024-04-13 18:37:48 回复
咨询我
1388048676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8762条

您好,如果被刑事立案,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以争取较好的结果。

2024-04-13 18:11:57 回复
咨询我
1820012871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271条

需要具体了解案情才知道怎么操作。

2024-04-13 16:25:17 回复
咨询我
1848215572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3648条

大致了解了 稍后可以电话沟通

2024-04-13 16:13:22 回复
咨询我
1510831905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74684条

是什么案子呢?建议来电咨询

2024-04-13 16:12:00 回复
咨询我
1814011115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702条

你好,是什么罪名的刑事呢?

2024-04-13 16:05:20 回复
咨询我
153881067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422条

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请注意手机来电,稍后律师与你直接联系

2024-04-13 16:04:18 回复
咨询我
153724231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7311条

您好,有16年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资深律师为您解答。我们有经验,有方案,更专业,在律图网搜索叶斌,点头像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2024-04-13 16:02:31 回复
咨询我
188280101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0860条

您好,给您来电,您注意接听

2024-04-13 15:54:20 回复
查看其他4位律师回复

立案审查是我国曾经执行过的一项立案制度, 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自2015年5月1日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 立案登记制相对于立案审查制有如下特点: 1、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制下,各级法院对当事人起诉能否立案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案登记制下,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的诉状,法院应当一律接收,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2、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不同。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起诉权的充分保护。 3、诉讼起点不同。立案审查制下,诉讼起点是法院决定立案时。立案登记制下,诉状提交给法院时,诉讼就开始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 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二、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五)审查期限 1、审查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