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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人能查到我本人的拘留记录吗?

pub****704 黑龙江-鸡西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4.14 05:22:30 400人阅读

诈骗人能查到我本人的拘留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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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嫌诈骗罪,由公安机关侦查,是可以调出拘留记录的,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2024-04-14 09:33:4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目前为止,这些信息只能在司法机关内部网络查询,互联网无此类信息。
拘留属于国家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处罚决定保存在司法机关的挡案里,只有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相关手续,司法机关才能出具相关证明。
自然人之间因私事一般是无法查询到其它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司法机关、律师只有在办理特定案件时,通过合法手续才可以申请查阅。
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应当履行相关手续,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履行相关手续后,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例越来越多。法律界人士表示,微信目前无法作为劳动关系确认的单一证据,除微信外尽可能收集其他书面证据材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经常使用的物证,可以大致概括为如下几类: ( 1)犯罪工具,如杀人的凶器、盗窃时撬锁的工具等等; ( 2)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物质对象,如盗窃、抢劫、抢夺、诈骗、贪污所获取的赃款、赃物等; ( 3)表现犯罪社会危害性后果的物品,如被毁坏的机器、仪器,被焚毁、炸毁的建筑物等; ( 4)由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物品,如非法制造的枪支、弹药、毒品,伪造的国家证券等; ( 5)由犯罪行为产生的痕迹,如被害人身体上的伤痕、被破坏的门窗上遗留的撬压痕迹等; ( 6)犯罪人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的各种场所遗留的能反映该人特征的物品或痕迹,如犯罪人的衣物、指纹、脚印等; ( 7)在犯罪过程中或者犯罪后,犯罪人为掩盖罪行,对抗侦查而伪造的各种物品和物质痕迹; ( 8)能够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各种物品或物质痕迹; ( 9)其他可供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或物质痕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如贪污案件中的帐册、单据,诬告案件中的诬告陷害信件,团伙犯罪中的犯罪计划、分赃记录,法人犯罪中的会议记录、非法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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