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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是实缴还是预缴

周* 福建-厦门 物业纠纷咨询 2024.04.14 06:59:57 334人阅读

小区物业费是实缴还是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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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取相应费用;若得到相关部批准后可进行预收款,其预收期限也不得超出六个月之久。
对于此项内容,若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向业主展示出政府行政部门所给予的合法批准文件,则此类预收款要求应被视为非法行为予以拒绝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
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2024-04-14 07:11:47 回复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房东多收物业费是否可以终止合约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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