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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日还是算还是立案之日开始算

周* 河南-开封 刑事立案咨询 2024.04.14 06:57:44 307人阅读

送达日还是算还是立案之日开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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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算,还是另有定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送达周期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精确核算:
首先是直接送达的相关情况,指的是在如此种情况下,送达日期将以抵达接收方的实际时间为准。
其次当采用邮寄送达时,其起算点将是法院官方接收信函的具体时间。
再次如果采取留置送达的话,送达的日期等于规定的送达到接收者住所并持续至其接受的这段时间。
最后,如果使用转交送达的方式,那么送达的起始期就会转化为转交单位予以回应后的时间。
至于使用公告送达这种方法,起算日期则是从公告发布之时开始,并持续满三个月之后的这一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024-04-14 07:1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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