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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户口没迁走有拆迁赔偿吗

周* 四川-甘孜 家事纠纷咨询 2024.04.15 14:18:53 455人阅读

女儿出嫁户口没迁走有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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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出嫁女儿在征地过程中是否能够获得相应住房分享,能否分得财产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和情况。在现代农村宅基地方面,其使用权仅能归属到本村正式的村民手中,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户籍并未随之迁移,那么她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这种情况下,便有资格参与房产分配事项。
然而,假如女儿的户籍已随婚姻关系迁往他处,那在接下来的宅基地征收时将无法为女儿保留任何份额。简而言之,农村宅基地,即农村居民用以打造住宅基地使用的本集体所拥有的土地资源。这其中包括了已经建成房屋或者由居民选择建造房屋的土地;曾经建成过房屋,但是现今已经没有屋顶或者已经无法居住的土地;以及尚未开发完成的准备用于建造新房的特定区域等三个主要类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4-15 14:39:46 回复

有的呀,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你好,如果户口迁走了,使用权应该在户主手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征地拆迁中,“出嫁女”到底能不能够享受拆迁补偿呢?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二、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三、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
此种情况也需要区别对待,如果户籍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原来村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保留,此种情况下“出嫁女”在遇到征地时候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如果出嫁女户口从娘家迁出,且在婆家已经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种情况下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遇到征地补偿时候当然不能取得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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