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我们的退伍军人中有那些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妥善照顾并被安排就业的人,关于民政部门对于他们的工作安置,我们承诺会提供三年稳定的工作年限保障。期间若因非本人因素(例如,公司的破产能破产、组织改革等)导致解除了劳动合同或者陷入失业状态,他们有权退回到原皇家部门重新接受安置。
然而,假如退役军人的待业时间已经超过了这三年的期限,那么我们作为民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将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安置工作职责、责任或者享受相应的优抚政策。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2024-04-15 14:39: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