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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打了,对方构成犯罪吗?

pub****213 江苏-徐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15 18:05:06 498人阅读

怀孕被打了,对方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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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732条

怀孕期间被打,如果造成女方轻伤以上伤情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具体处罚如下:

- 殴打孕妇至其难产、流产,属于轻伤级别,行为人将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3年以下徒刑,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 殴打孕妇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属于重伤级别,行为人将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2024-04-15 18:59:3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犯罪应当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犯罪应当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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