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醉驾”刑事案件量刑工作指引》
第二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刑期。
涉及酒后驾驶而抽取的血样应保存多长时间,没有明文规定。酒后驾驶抽取的血样应抽取两份血样,一份备案,一份送检。
备案的血样的用途是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有异议时,用于DNA鉴定和再次作酒精含量检验,如果涉案人员对送检血样的鉴定结果无异议,并且签名认可后,备案的血样可不再保存。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抽血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部2009年12月1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此次修改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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