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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一、“个体工商户”纳税之法定标准设定为:
1、针对那些从事商品销售的纳税人而言,需要按照售价的3%缴纳增值税;而对于提供服务型业务的纳税人来说,则需按照经营额的5%计提营业税。
2、除上述税项之外,个体工商户还须依法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其纳税基数应当包括所负担的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两者之和。
3、此外,个体工商户还需要额外承受额度约为2%的个人所得税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每月的总收入未达到5,000元的标准,那么将可获得相关税收优惠待遇,即免于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当然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也无需承担。
二、对于核定征收方式下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往往会采取定期定额的方法进行管理,该方式主要是通过依据地区特性、商圈位置、经营规模、设施配备等多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个体工商户每个月所需缴纳的税收总额度。
一旦涉及其开具发票的数额远低于定额,个体工商户便只需根据定额乖乖缴纳税收;
然而,若实际开出发票的金额超出定额,那么超出的那部分将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缴。
至于增值税起征点(具体数值因各省市情况差异而异,大致范围为每月销售额5,000至20,000元之间)的问题,若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则可享受免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4-04-19 07:59: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