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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周* 山东-东营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19 07:58:26 385人阅读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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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的确立,具有以下判定标淮:
首先,肇事者应当明确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其次,交通事故中的相关主体无论是驾驶车辆还是毅然丢弃车辆以逃避现场,都属于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为对事故本身无任何责任,从而直接驾车远离事故现场,同样会被视为肇事逃逸行径;接着,若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酗酒或者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报告事件之后,没有履行现场等待警方处理的责任,选择弃车并在不远后返回事故现场,也会构成肇事逃逸;再者,即使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未及时报告案件情况并且无故离开医院,同样会被视为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此外,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警方调查过程中,毫无理由地擅自离开,也可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最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离开现场并否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通过相应证据能够证实其本应该知晓该交通事故,则同样可以界定为肇事逃逸。
另外,当谈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所支付赔偿金远低于应有标准,同时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完整个人资料,且有充足证据表明其是被迫离开现场的话,亦可被视为肇事逃逸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024-04-19 08:03:3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销售假药罪;既主产又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的认定: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的“后果特别严重”。
四、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好上述
第一条或者
第二条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
第三条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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