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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针对公务人员醉酒驾驶的行为,若构成危险驾驶罪名成立,将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条例,给予其拘留和罚金等严厉惩罚。
除了上述刑事责任外,相关公务人员还需承担相应的行政问责。
具体来说,由于过失导致犯罪而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通常应予以开除公职;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案件性质较为复杂,采取撤职措施更为恰当,则可考虑不予开除,但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2024-04-20 09:49: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