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活就业证办理程序:
(1)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
(2)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
(4)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2、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劳务协议等就业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实际上就意味着它是没有固定工作单位,那么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话,就意味着是没有单位,给他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的,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你自己来缴纳自己的社保。也就是说完全是可以通过这种灵活就业的方式来选择交纳社保。
1、下列人员中,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社会劳动的自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且获得合法劳动收入的各类非正规就业人员,可在南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不包括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⑴南京市户籍人员;⑵非南京市户籍,持《南京人才居住证》(
A证、
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的人员。
2、如非上述情况,则不满足在南京市灵活就业社保参保条件;
3、如您具有南京市户籍,暂未在企业就职,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于每月5—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户籍所在区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
4、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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