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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强奸从犯判几年?

ask****226 重庆-南岸区 强奸辩护咨询 2024.04.20 12:07:36 485人阅读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强奸从犯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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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301713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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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2024-04-20 15:1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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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849662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重庆-江北区 咨询解答:1353条

你好,现在是有实际事情发生吗

2024-04-20 14:0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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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302245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重庆-渝北区 咨询解答:460条

一般是量刑3年以上,需要看具体案情

2024-04-20 12:4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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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 咨询解答:7735条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

2024-04-20 12:1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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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北碚区 咨询解答:10851条

你好,有什么需要咨询

2024-04-20 12:1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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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880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406条

你好,你是本人咨询吗

2024-04-20 12: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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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7311条

您好,请问有警察介入吗?刑事辩护方面,我们有经验,有方案,更专业,在律图网搜索叶斌,点头像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2024-04-20 12:0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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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为什么女教师强奸男学生,不按照强奸罪判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我国刑法的罪,指的是男性违背女性意志,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女性男性不在罪范围之内。
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其他妇女的,以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以外的行为满足的,则就不能构成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致人死亡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是属于罪的法定从重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近日,发生了一些官员、国家工作人员猥琐未成年人的案件,面对着这些问题的出现,那么国家的四个司法部门联合进行了一个发布,就是意见指出需要将猥亵未成年人的官员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将联合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指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犯罪的从重处罚。这份四分部发布的《意见》共34条,着重从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两个主要方面做了规定。在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新闻发言人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奸淫,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少女的,人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也酌定从重处罚。刑法法规: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规定:《意见》第25条从犯罪主体、犯罪地点、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方面,对从重处罚情节做了具体规定,体现依法严惩的刑事政策。这七种从重处罚情节是: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猥亵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猥亵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奸淫、猥亵儿童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猥亵犯罪的;
5、猥亵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实施、猥亵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
7、有、猥亵犯罪前科劣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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