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幼儿园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教育责任的话,要承担大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地要统一使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省内各地已经在今年6月底起逐步开展。 这次学籍采集对象是所有幼儿园的孩子,包括老生和新生。只有经过教育部门审批的幼儿园才有资格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目前,就读无证幼儿园的孩子将无法拥有学籍。 “孩子的信息进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才意味着孩子有了学籍。”孩子读完幼儿园进入小学,学籍自动升到小学小学只需要录入孩子在幼儿园的学籍号,即可将学籍档案调入小学,而如果中途转学,不管是转学到市内幼儿园,还是市外幼儿园,幼儿家长都需要到原就读园办理学籍转学证明及手续,学籍号也会跟着走。如果幼儿信息未录入该系统,将来读小学就会出现无学籍情况,给孩子正常就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人身损害赔偿是最为常见的诉讼案由之一,人身损害赔偿法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那么身损害赔偿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当今社会,校园欺凌的案件数不胜数,甚至有很多学生因为遭受到了校园欺凌而无法忍受,跳楼自杀,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当校园欺凌这种事件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才好呢?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小孩都是可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这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那么我国对于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现实生活中,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说到损害赔偿,大家知道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损害赔偿的知识。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很多老师打学生的情况,有的学生甚至会被老师达成在重伤。那么,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如何来追究老师的责任。律图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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