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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所谓“流标”指的就是招标未能成功,这在我国公共采购的实践中经常遭遇,大众对这类情况也应该视为熟知。
首先,针对经过二次公开招标仍未达到预期效果而“流标”的,相关部门有权核准其情况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招标流程,或者选择以非竞争性招标方式来执行采购任务。
其次,从实质上看,“流标”无疑等同于招标失败。
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方面的招标活动中,流标现象普遍存在且频繁出现。
此情景一旦出现,会自然而然的抬高采购成本,延长税收征税周期以及拖累采购部门的工作效率。
若是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则必须启动新一轮的招标程序。
法律依据:
《非招标采购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四条
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计划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预算单位报告。
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对采购的计划方式进行审批。
2024-04-21 14:36: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