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日照法律咨询 > 日照房屋拆迁法律咨询 > 拆迁协议上是母子俩的名字有问题吗

拆迁协议上是母子俩的名字有问题吗

周* 山东-日照 房屋拆迁咨询 2024.04.22 14:36:33 356人阅读

拆迁协议上是母子俩的名字有问题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日照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日照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此,请您放心,若拆迁协议上所填写的是母子的姓名,那么从房屋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待房屋重建完毕并颁发产权证书时,应为母子共有。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母亲全权代表母子进行房屋赠送的相关手续办理。
对于拆迁房申请不动产登记这一事项,实际上属于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过程。
只要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均可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完备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便可顺利完成登记程序。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在内的各种文书资料;
同时还需提供不动产来历证明材料、界限划分及涉及宪章的其他相关辅助材料。
而作为受领方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以上所有申请材料之后,必须对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完整合法性。
如申请材料符合其职责和法律限制,一般情况下,该机构将在30个工作日内圆满完成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2024-04-22 14:59: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9898人阅读

房屋征收赔偿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为你介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补偿
996136人阅读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强制拆迁
113534人阅读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
1210007人阅读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