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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

周* 黑龙江-大兴安岭 土地承包咨询 2024.04.23 12:34:54 387人阅读

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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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土地产权冲突,通常例属于国土资源行政监管机构的职责范畴。
出现了关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方面的争议时,参赛方可先自行展开谈判,若协商无果的话,则可以移交至政府国土资源行政监管机构进行处理。
国土资源行政监管机构应该在其接到土地产权冲突案卷的六个月之内提出调查解决方案并给出官方处理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4-04-23 12:50:56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部门是依法主管土地保护、开发、利用统一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它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和贯彻、执行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主管全国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全国土地征用和划拨工作,负责需要批准的征、拨用地的审查、报批;调查研究,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地、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等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机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目前,一般都设置了土地管理局,在基层,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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