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
第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
在婚姻中有这些的过错行为的属于过错方,包括: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由此导致的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过错一方赔偿。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根据具体情况定,是否存在过错与离婚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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