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欺诈是指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医疗机构对其进行诈骗。认定医疗诈骗通常有几个要件。比如医疗机构利用患者非专业、不知情,故意夸大病情,给患者造成恐;或者捏造病情,让患者进行一些不必要的治疗。这两个要件都是为了达到骗取患者钱财的行为,有些行为甚至给患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为就认定构成医疗欺诈:
(一)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二)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三)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四)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对于医疗欺诈行为的处罚按照诈骗进行,如果未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根据犯罪金额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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