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租赁归哪个部门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房屋租赁办理流程: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把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性质一样。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把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性质一样。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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