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综上,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克扣被派遣员工的工资,也不能向员工收取费用。
据《劳动合同法》,判断是否属于逆向派遣等违法的派遣活动,主要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判断。
第
一,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是自愿的,是否受到了“用工单位”的胁迫。如果劳动者被迫签订此种合同,则为无效合同。
第
二,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假派遣。如工作岗位、工作待遇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与原来相比没有什么变化、工作证件也是“用工单位”所签发等,均可推论出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第
三,派遣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工作岗位是否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人是否就是“用工单位”等。逆向派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劳动者能够证明其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但由于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导致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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