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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对从事中药材种植行业的单位或个人所获取的收入进行评估之后,通常可享有免除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待遇。
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企业所得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被豁免或者减少征收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以及渔业方面所获得的相关收益;
其次是针对国家重点扶持的社会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所产生的收益;
再次则是那些符合条件且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领域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利润;
最后还有那些经过严格审核并符合规定的技术转让所获得的净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
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2024-04-25 16:24: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