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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咨询服务的收费事项,包括口头以及书面的两种形式。
在口头咨询方面,具体的收费标准应当由客户和顾问双方共同商讨决定;
至于书面咨询服务,其费用大致分为两类:
一种为普通型咨询报告,每份的定价范围在3000到1000元之间;而对于技术难度相对较大或者较为复杂的咨询事项,其定价可以适当地予以提升,但是一般来说,最高的涨幅不能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值得注意的是,所列举的这些报价仅供参考,并未具有强制性质。
政府提倡可依据该价格作为参考,然而实际成交的收费标准完全取决于委托方与中介之间的充分协商。
接下来要提及的是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收费事宜,这项工作应由拥有合法的房地产估价资质且得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物价主管部门认可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收费。
再者是房地产经纪业务中的收费问题,此项费用主要涵盖了房屋中介机构受托提供居间代理活动时所收取的佣金。
这部分收入是房屋中介机构最为主要的营业来源,同时也正是广大民众所熟知的“房屋中介”业务所包含的真实内涵。
在实际操作中,房屋中介费会因为代理项目的各异而施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中介业务。
不论租赁合同的期长状况如何,其中介费均应按半月至一个月的租金成交额为基准,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后一次性计取。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因而具体金额可以有相应的浮动。
(2)房屋买卖中介业务。
一般的收费规则是按照成交总价值的0.5%-2.5%来计费,某些中介机构依照成交总额的2%来收取中介费,另外一些则是按照1.5%或者1%的比例收。
关于各类收费标准,每个中介机构都有各自的内部规定作为解释。
在当前房价仍然较高的背景下,不同收费标准所对应的收费金额差距显著。
以一套成交单价为80万的房产为例,若按照2%和1%的比例付费,其间的差额可达8,000元之巨。
若实行独家代理模式,那么收费标准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当然,最高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2024-04-25 16:24: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