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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周* 广西-河池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4.25 16:02:51 478人阅读

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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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超出计划使用量在20%以下,20%-40%,以及40%以上的情况,应分别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和3倍的原则进行超额加征;
其次,对于严重消耗水资源的洗车产业和奢侈豪华浴室设施等特殊行业,仍然按照每立方米153元的标准进行较高额度的征税。
此外,对于利用地下水资源的相关企业,将其征税率提升至每立方米1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2024-04-25 16:26:15 回复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都江堰水源地搬迁补偿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1、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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