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站预约,系统会自动生成流程编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往窗口取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只要符合法定形式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出具《材料接收单》,并将提交的材料提交至审查人员,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需要补正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重新进入审查阶段,若满足上述条件的将于当日下发审查结果;
3、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将在纸质申请材料商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经办人可凭此回执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若经办人为委托人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事项流程号。
1、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站预约,系统会自动生成流程编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往窗口取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2、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只要符合法定形式且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出具《材料接收单》,并将提交的材料提交至审查人员,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需要补正材料的,窗口工作人员将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后重新进入审查阶段,若满足上述条件的将于当日下发审查结果;
3、审查结束后,审查人员将在纸质申请材料商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名,经办人可凭此回执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若经办人为委托人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事项流程号。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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