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秘密秘密性如何界定 为此,在司法实践中,秘密性通常从两方面来界定: 第一,排除公共信息,已经公开的信息不能成为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天敌是“公开”,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从排除公开信息去推断秘密性的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同时列举了几种公开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 (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六)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第二,处于未公开状态,不为公众所普遍知悉。 商业秘密应是处于秘密状态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信息未被任何人向社会公开,不为公众所知悉,未向不特定的人员透露。审查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应考虑以下几点: (1)审查确定技术、经营信息的公开程度。对于完全未公开过的信息,应认定其具有秘密性,一项完整的信息,如仅被部分公开,则未公开的部分仍应为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 (2)审查确定技术、经营信息的公开范围。信息仪在特定范围内公开,不特定其他人没有得知,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信息未丧失秘密性。单位职工因业务需要掌握了该信息,不能认定向社会公开,仍认定其秘密性。 (3)他人窃取权利人的技术、经营信息,但尚未向外扩散的,仍认定该信息的秘密性,侵权人公开披漏该信息后,其秘密性丧失。 (4)权利人使用其技术、经营信息制造的产品公开出售,不能因此认为该信息已被公开,信息的秘密性仍然存在。”
土地征收的土地赔偿问题一直收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就在其中,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有哪些,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都有哪些规定呢?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土地和房屋是个人财富的重要标志,中国的土地改革政策更是深入人心,那么土地法全文解释有哪些规定,土地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新土地法全文具体内容等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
棚户区改造是必然趋势,各地改造工作正在进行中,那么都有哪些棚户区改造政策,律图棚户区改造政策百科栏目,为你详细解读棚户区改造政策相关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
政府信息公开最常见的就是在征地拆迁方面,一旦被征地者认为政府的补偿不合理时,就可以去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递交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怎么写吗?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当今社会,如果政府做出了某些决定之后,公民对该决定有疑问时,就可以向做出决定的机关申请信息公开,但是申请信息公开需要递交申请书才行,那么大家知道信息公开申请书该怎么写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