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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费发放标准及依据有哪些

余* 广西-北海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4.27 10:36:00 347人阅读

监考费发放标准及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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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普洱

解析:
1.在周末期间进行的各类考试工作中,每位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务费用将按照在校内考试每位每日80元,在校外则为12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
2.如果某天的考试时间超出了当天下午4点钟,那么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务费用将会额外增加30元。
3.即使用固定工作日来处理各种类型的考试任务,原则上所产生的费用不予发放。
若在外部场所进行此类活动,可以参照具体情况给予每位工作人员每日50元的补贴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4-04-27 10:37:00 回复

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您好,针对您的申请确定监护人资格手续及法律依据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确定监护人资格程序及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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