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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马** 江西-九江 行政诉讼咨询 2024.04.27 17:10:00 468人阅读

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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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时,其相关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会因转让方式不同而略有差异,具体详情如以下所述:
1.常规市场交易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需支付房地产价值的3%-5%作为契税、0.05%作为印花税、20%作为个人所得税以及5.5%的增值税等相关费用。
2.无偿赠与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当于房地产价值3%-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
3.遗产处置形式:
在这一环节,需支付的税费主要包括3%-5%的契税[法定继承则可豁免缴纳]及0.05%的印花税两大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2024-04-27 17: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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