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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之规定,如若犯罪嫌犯在遭受公权力机关盘查后,并未涉及重大案件且符合其他必要条件者,其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均可行使权利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关于取保候审之申请次数方面,我国法律暂无明确之规定,但原则上在批准逮捕前皆可进行申請。
至于申请是否获得批准,主要取决于复杂多变的案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4-27 18:3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