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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工地上班的时候替老板开车出了事故,老板一直推托不处理!现在保险公司起诉我了!怎么办?

pub****110 辽宁-沈阳 工伤纠纷咨询 2024.04.28 14:45:40 437人阅读

去年在工地上班的时候替老板开车出了事故,老板一直推托不处理!现在保险公司起诉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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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021884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0437条

你可以要求追加老板为被告

2024-04-28 17:3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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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825287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4688条

你好起诉你个人了吗,手里都有哪些跟老板的聊天记录?可以电给你研究一下

2024-04-28 15:4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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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41803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759条

具体情况说明一下?我?你

2024-04-28 14:5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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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01076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8149条

您好,搜集相关的资料积极应诉。

2024-04-28 14:5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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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407050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439条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为老板工作期间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现在面临保险公司提起的诉讼。在此情况下,关键点在于事故时您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以及您和老板、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责任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您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原则上应由用人单位(即您的老板)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且与工作任务相关,首先应由您的老板作为用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若老板在承担了责任后认为您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有权向您追偿。

保险公司起诉您可能是因为他们需要确定事故责任方并追偿损失。在很多情况下,如果直接责任人(即您)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如您是被保险人或有其他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能会选择直接向您求偿,尤其是在他们认为雇主可能无法或不愿承担责任时。

2024-04-28 14:4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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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00381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639条

你好,这边可以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2024-04-28 14:4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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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006441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78条

你好,是已经接到传票了吗?

2024-04-28 14:4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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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合同,但是可以尝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及依据X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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