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逼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话语刺激另一方喝酒,或在另一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无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做法;
2、明知另一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另一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酗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本领,神志不清不能支配自身做法时,酒友无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里;
4、喝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因为基于公序良俗考虑,劝酒人存在防止饮酒人饮酒过度导致损伤的注意义务,即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饮酒量和承受本领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基于此判断予以饮酒人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以确保饮酒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如果共有饮酒人无尽有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肯定的犯错,因此要承受侵权职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医院允许出院而病人不出院的情况下,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由病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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