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交通事故处理法律咨询 > 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如何提出重新处理

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如何提出重新处理

王* 广西-北海 交通事故处理咨询 2024.04.29 12:49:00 303人阅读

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如何提出重新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海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若您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或交通事故证明持有异议,您有权于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的第三个自然日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以期对原认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
同时,如果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不满之处,您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4-04-29 12:50:0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仲裁吗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要求重新仲裁。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该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申请撤销该裁决,或者请求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定。但是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证明有法律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定,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定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1)申请撤销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鉴定对鉴定结果不服的,
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
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对于二审案件并没有明确规定多少天开庭审理,有的案件还可以不开庭审理。根据一般的程序也就是受理20天左右就可以开庭审理了,具体要看工作的安排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 第二审人民。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新法规
13232人阅读

交通工具的普遍使用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同时也会有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说交通事故、交通拥堵,这就需要大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那么最新交通法规实施时间是多久,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内容有哪些呢?

交通事故处罚
13499人阅读

交通事故的案件每天都在发生,那么关于交通事故处罚都有哪些内容呢,交通事故处罚条例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罚规定有哪些呢,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罚?以及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报告
47033人阅读

街道上每天行驶着大量的汽车、货车等车辆,时常会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报告的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报告怎么写,交通事故报告书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报告要多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9533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哪些,以及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有哪些规定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5919人阅读

在一些人口集中城市,都会出现早晚高峰的情况,难免有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期限有哪些,以及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让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