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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针对股东失联的问题,适宜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妥善解决:一方面可以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另一方面亦可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宣告该股东处于失踪状态之中。在此期间内,若公司其余股东达成共识,则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变更股东,由该股东的合法继承者或财产的全权管理者代替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024-05-02 12:5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