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有法律规定的:对于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期的妇女;需要逮捕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不批捕的;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侦查终结的等情况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你这个情况在实际办案中要变更取保候审不大容易,因为已经逮捕了,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了,说明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宜适用“不至发生社会危害性”,同时人在看守所羁押,说明人应该是健康的,不能使用“患有严重疾病”,反正不大容易,不过也不是不可能,事在人为。
如果人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接下来案件还要返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起诉,由法院判决。
作为家属,现在应积极退返赃款,争取和受害人达成谅解,然后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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