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如违反《枪支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申领持枪证,或在城市、集镇、居民点、风景游览区等不准鸣枪的场所任意鸣枪。 2.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 3.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管制刀具的。如根据公安部于1983年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刀具。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由于生活习惯人要佩带的刀具,由自治区制订办法管理。 4.经营旅店、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5.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6.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7.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8.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包括政府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乃至公民个人,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的格局。社会共治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举措,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要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共同落实,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互促进,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道德观念,倡导诚信从业风气,促使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共同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 食品安全法在一些具体制度的规定上,着力体现社会共治原则:一是明确食品行业协会应当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二是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三是增加规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给予特别保护,明确企业不得通过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四是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规定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客观、真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等等。
现在聚集的地方很多,人也很多,公共场合难免会发生点儿意外事故,那么公共安全存在隐患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安全会构成什么罪刑呢,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家经常在生活当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公共安全危害,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快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身处在这个信息时代,传播信息的载体也愈加多样,今天小编来为你介绍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法律上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都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生活中噪声常会给我们带来困扰,你有过凌晨被鞭炮声吓醒的经历吗,又或者晚上十一点对面工地的机器还在轰轰运转,今天我们来介绍下各类噪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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