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赔偿;
2、如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你好,这个属于故意毁坏财务,你要跟对方好好协商,对方不报警不追究你的责任,私下处理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明确告诉你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你没有直接造成了对方的自杀行为。直接造成对方自杀行为的有教唆指使欺骗等故意让对方做出行为的行为。但是因为自杀是主观意识行为行为人在清醒并且知道自己行为的情形下所做出的主观行为。个人主观行为的后果及责任都只追究行为人。这也就是那些为了讨薪而跳桥的人会被治安处罚而不是处罚导致他们跳桥行为的欠薪人。当然如果对方因为你而自杀会引起道德上的谴责从情理上跟你会有关系你会有责任。但是在法律上你不会有至少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处于道德层面你有道德义务劝导和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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