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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撞老人死亡赔偿有多少

王* 福建-宁德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4.05.10 18:44:00 459人阅读

出租车撞老人死亡赔偿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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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致人死亡赔偿标准详述如下:
首先,(1)关于丧葬费用,其具体计算方式是以受害者生前所居或户籍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将六个月的额度予以总额计算得出;
其次,关于家属产生的精神损失费,以及近亲办理丧葬相关事宜时实际所支付的交通、住宿及误工等方面的额外损失,亦应纳入赔偿范围之内;
最后,依照被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得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24-05-10 18:45:00 回复

您好,关于开出租车撞致人死亡要怎样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在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保险公司要在承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一、公房承租人的认定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

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
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
第三种情形中。
二、工房承租人死亡怎么确定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
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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