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之间流动就业人员符合条件即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也可待两地实现社保数据联网后再进行合并处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可随用人单位参保或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可凭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办理时另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养老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7.5%,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1%;
生育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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