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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渔期捕鱼87公斤要坐牢么?

pub****116 江苏-常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1 22:14:46 335人阅读

在禁渔期捕鱼87公斤要坐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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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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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是什么种类的鱼

2024-05-12 06: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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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18535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22665条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2024-05-12 05:0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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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123529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常州 咨询解答:1913条

可以电话详细咨询什么问题

2024-05-11 22: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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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238102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2084条

您好,您讲一下情况我帮您分析一下

2024-05-11 22:28:15 回复

你好。
1、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应立案追诉的情形。
2、《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对于您的情况需综合造成的后果、补救措施等,以尽可能的减小社会危害性,在应受处罚的情况下实现自身权益的保障。具体建议面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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