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的年龄,这种情况属于“青年脾切除”的情况,应为六级伤残。六级伤残待遇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的本人工资,由保险基金支付。 2.每月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3.如果职工本人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湖北省这2项支付标准合计为44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漏诊是医疗事故吗?
漏诊只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混称。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有关解释来看,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认为构成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构成医疗事故有三个条件: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学会组织的鉴定。
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其判定的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医务人员是否作出本应能作出的诊断。若限于患者症状不典型、现有技术水平、患者本身体质特异等因素,患者的“漏诊” 当时无法做出诊断,则不能就此判定医院有过错。
你好,该情况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建议您咨询其他正规医疗相关机构进行确认,同时建议您搜集具体确切的治疗证据,以便您以后进行定责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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