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于物品租赁产生的纠纷属于租赁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不知道你说的车辆发生纠纷引发事故,根据情况不同,其事件判定也不会相同,而这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例如,叉车被物流车辆撞击导致叉车翻车,叉车司机受伤,这就是典型的交通事故,符合车辆保险赔偿,车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责任予以赔付工伤事故:叉车因自身原因翻车(无论是否叉车司机操作不当,除非故意),导致司机受伤的,不构成交通事故,但构成工伤,由单位或伤者(包括其近亲属)申报工伤,由工伤保险支付待遇,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申报后由单位承担工伤责任治安(包括刑事)案件:因车辆发生纠纷,导致纠纷双方动手,叉车司机被打伤的,就构成治安案件,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不构成上面的情形,应当由动手的一方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或工伤保险不再承担相应的义务。注意,符合第三种情况的同时,如果叉车司机是在履行职务的时候遭受不法侵害,符合条件的,同样可以构成第二种工伤的情形,则可以由工伤保险做补充赔偿,之后由工伤保险向侵害人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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