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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证被注销了换店名和法人可以重新办理吗

刘** 江西-九江 公司解散咨询 2024.05.13 14:32:03 404人阅读

烟草证被注销了换店名和法人可以重新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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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经被注销的烟草证是无法再恢复的。
针对超市类别的烟草证而言,在被正式注销满三年之后,才有资格重新提出申请烟草经营许可证。
在申请烟草证的详细流程方面,具体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要进行“申请”操作,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该前往当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办理大厅进行书面申请,如果所在地具备相应的网络服务,也可以选择通过网络途径进行申请;
其次,在“受理”阶段,如果申请者所提供的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县级烟草专卖局将对此进行受理,并且会将相关文件送达到申请者手中;
接下来,烟草专卖局将会派遣工作人员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给相关部门;
然后,审核部门会对申请者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详尽的审查和核实;
最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之内,烟草专卖局将依法做出最终决定。
若决定予以许可,烟草专卖局将在十日之内将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送达至申请者手上。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2024-05-13 14:34:03 回复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烟草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100万支以上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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