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罚标准如下: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房产纠纷中,有的时候会遇到没有确权的房屋或者对房屋的所有权有争议,为了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就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屋确权,房屋确权手续在哪里办理呢 下面由我为您解答。
有了房子以后,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主要有房管局和不动产局两个部门管理,其中交易监管在房管局,发证确权在不动产局。对于有不对产权证的房屋,当对房屋真正的所有权有争议时,还可能到来确认房屋所有权。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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