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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不上班算离职是否合法

唐** 福建-宁德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14 14:28:00 450人阅读

合同到期后不上班算离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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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需要指出,若员工选择自动离职,无疑将被视为解除雇佣关系。
然而,这并不影响其押金的返还权益。
在劳动期限届满之际,员工有权选择离开公司,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劳动终止”。
至于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
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且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旦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双方都有义务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14 14:30:0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教职工寒暑假加班能发加班费吗问题解答如下, 教职工寒暑假加班可以发加班费吗
企业所属学校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其教职员工在寒暑假期间由企业抽调部分人员加班是可以发给加班工资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三)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4)按时获得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期的带薪休假。”
这就是说,寒暑假是教师的法定休假日,企业所属的学校在寒暑假期间安排教师加班,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然而,《劳动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劳动。因此,如果企业有一定困难,在取得教师理解的基础上与教师协商一致,不发或少发加班工资,也是可以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完入职才上班几天也是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
因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已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刚入职,也是需要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但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您好,关于没写辞职书就直接不来上班算辞职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属于旷工,单位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或者自动离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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